202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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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08号)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268,993,89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28元,募集
871,857,421.4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