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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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逃避高压打击,新的涉烟违法行为层出不穷。互联网业态的日新月异、物流寄递渠道的便捷高效,使得“互联网+物流寄递”分销的方式成为非法烟草制品冲击卷烟市场的主要渠道之一。
由此可见,加强互联网平台、寄递渠道涉烟监管,切断各类非法卷烟、违规电子烟流通链条,对进一步规范烟草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对这一领域涉烟违法行为的打击,必须摆脱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打开眼界,拓宽视野,更加注重前瞻性思考、系统性谋划和创造性落实。
利用电商、短视频、直播等平台违法售烟和虚假宣传,通过多级代理、逐级放货的运输分销模式躲避监管逐渐成为不法分子的常用伎俩。
无论是涉烟违法分子在国内生产的假烟、境外生产走私入境的假私烟,还是通过倒买倒卖赚取差价、扰乱市场秩序的真品卷烟,大部分都是通过寄递渠道运送。
互联网平台的普及性、物流寄递的渗透率,要求对这些领域涉烟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必须跳出眼前的“一亩三分地”。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近年来,国家烟草专卖局积极争取,努力在更高层级部署推动烟草打假打私工作。
特别是,国家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民带队分别与外交部、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海警局、国家邮政局的负责同志会谈,研究加强烟草制假走私联合打击治理工作,在更高层面上推进联合打击“互联网+物流寄递”分销涉烟违法行为取得重大突破。
国家局与国家邮政局联合印发“加强寄递渠道涉烟监管座谈会议纪要”,强化部署严厉打击寄递渠道涉烟违法犯罪工作。
打假打私全国“一盘棋”,每一个局部都会影响全局。不管是华东六省一市,还是粤桂深湘琼,以片区为单位的打假打私联席会议常态化运行,使得片区内部在信息共享、联合办案、联打联防等方面进一步深化协作,跨区域联合办案的数量和质量显著提升。
省际间的片区联动模式,为打击“互联网+物流寄递”分销领域的涉烟违法行为起到强大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再将目光聚焦到省域范畴。各级烟草专卖监管部门全面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推进部门间、地区间、上下间高水平协调联动,健全联合执法、行刑衔接、案件查办、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优化联合办案成果认定和考核激励,汇聚起联合打击烟草制假走私强大合力。
这种基于责任与共识的协作,不是临时的,而是长久的;不是简单的信息共享,而是深度的配合融合。通过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烟草行业以不断扩大的“朋友圈”应对制假售假的“非法网”。
不管是互联网平台,还是寄递渠道,传统的打击路径往往是从末端追溯到上游,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疲劳作战”的情况。
依托良好的协作机制,国家局组织召开了互联网涉烟常态化监管动员部署会,持续开展网络售烟问题专项整治。
与此同时,国家局相关部门积极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邮政局,对21家互联网企业和寄递企业进行现场行政约谈,要求平台建立健全涉烟违法信息自主清理机制。
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互联网企业相对密集地区的烟草部门,主动联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对相关企业进行约谈督促,落实好自主清理机制。
国家局不断深化与国家邮政局的执法协作,加强对涉烟物流寄递企业的联合监管,督促物流寄递企业严格落实寄递安全“三项制度”,给涉烟物品物流寄递戴上“紧箍”。
安徽省烟草专卖局联合邮政管理部门搭建了以“1+3+13”为架构的邮政烟草涉烟案件研判指挥中心,联合设立157个寄递环节涉烟联合执法办公室,实现了对寄递领域涉烟行为的有效监管。
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深化与邮政管理部门的协作,有效解决了寄递渠道涉烟违法行为检查权限和执法力量不足等难题。
电子烟行业在兴起之初就将寄递渠道作为产品流通的主要渠道,不少电子烟消费者更是已形成网购电子烟的消费习惯。不法分子打着售卖“草本雾化器”的名义,利用互联网平台销售改头换面的非法电子烟产品,严重损害社会公众的身心健康。
根据国家局具体意见,市场监管部门将电子烟相关关键词纳入网络禁售商品词库并动态更新,还推动相关网络企业发布针对微信个人账号发布违禁品售卖行为的治理公告,对互联网涉烟违法行为形成了更大约束、更强震慑。
特别是,国家局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禁止网售电子烟的正式通告,并建立相关主管监管部门与平台企业的线上沟通渠道,支持烟草专卖部门向相关网络平台直接发布相关指令、合规提示,减少社会公众特别是未成年人通过互联网接触电子烟的机会。
以“草本雾化”电子烟监管为例。2024年9月,国家局专卖监督管理司组织工作专班指导上海、浙江、北京、深圳等地烟草专卖局,推动11家互联网平台全面清理整治“草本雾化”电子烟网络售卖行为,持续完善自主清理机制,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通过“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双管齐下”,行业聚焦铲除制假售假的土壤和条件,彻底阻止非法烟草制品通过互联网平台和快递网络向市场渗透。
随着涉烟违法活动更为隐蔽,打假破网难度日益加大。特别是,传统执法往往采取“撒网式”检查,“被动应对”的成本高、效率低、效果差。因此,要实施全链条全环节全要素监管,必须主动作为,乘“数”而上,以“数据研判”实现“点穴打击”。
为此,2024年,国家局启动全网涉烟信息监测平台建设,并交由深圳市烟草专卖局承建。
按照“全品类覆盖、全流程可溯、全过程留痕”建设要求,全网涉烟信息监测平台于2024年8月30日全面建成上线,为全国各级烟草专卖部门提供网络涉烟数字化监测服务,助力网络涉烟线索的发现、研判能力不断提升。
目前,该平台已实现与国家网络交易监管平台的无缝对接,能够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深入挖掘案件线索,助力治理电商、社交、短视频、直播平台涉烟违法行为,互联网涉烟信息处置效率明显提升。安徽宿州“11·16”生产销售伪劣电子烟特大案件的线索发现与研判,就与该平台密不可分。
面对平台注册用户量庞大等实际,安徽宿州“11·16”生产销售伪劣电子烟特大案件办案人员通过技术重建方式恢复已删除数据,自主开发聚合查询系统清洗海量数据,为打击网络涉烟违法犯罪提供了成熟可行的技术手段。类似的方式,在山东潍坊“3·11”非法经营假私烟案、甘肃兰州“10·13”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案等案件的查办过程中同样存在。
办案人员通过精准的数据分析和有效的技术手段,推动案件侦办工作从一条线索入手,最终端掉整个团伙,打击精度显著提高、执法效率成倍提升。
除了全网涉烟信息监测平台,行业还在积极推进全国统一烟草邮政涉烟寄递监管情报研判中心建设,助力形成以大数据研判为主导的物流寄递涉烟违法行为打击治理模式。
该中心建成后,陕西、安徽等地物流寄递领域涉烟研判平台的作用将更加凸显,通过加强寄递高危预警线索整合分析,可实现从前端拦截到末端打击的全链突破。
依托线索的收集、研判、流转,行业可进一步加强情报线索统一调度指挥和专项督导。在大型涉烟网络案件的侦办中,公安部、国家局可以站位更高层级,以集群战役的方式实现“多点开花”,真正取得“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
推动专卖监管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也是加强专卖队伍建设的过程。只有不断提升专卖队伍看数、识数、用数的能力,“数字利剑”的作用才能得到有效发挥。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不管是机制完善、能力建设,还是技术升级、方法更新,都是在用创新实践、务实行动向不法分子警示:网络空间、寄递渠道不是“法外之地”,任何涉烟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